研究生请假条范文及说明
姓 名 指导教师 学 号 专 业 请假时间:共 天
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
请假事由:
研究生签字: 年 月 日
导师对请假事由是否属实,是否同意请假的意见:
导师签字: 年 月 日
学院主管院长意见:
主管院长签字(盖章): 年 月 日
研究生院意见:
年 月 日
说明:研究生入学、注册、请假管理详见xx年9月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》中“中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”第三章及“中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注意事项及工作流程”请假条款。
1、请假七天以内,应在注册前经导师同意签字,报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备案。
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在注册前向导师请假,并由导师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意见后,交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办理请假手续。请假者返校后(开学二周内)到学院补办注册手续。研究生离校三天以上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(三天内可向导师口头请假)。研究生离校不请假(二周)或超过请假时间二周仍不注册者按未注册进入学籍处理程序。
2、请假七天以上时(因事请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一个月)应在注册前经导师同意签字,需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,报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备案。
3.请假超过一个月需办休学手续。